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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沈阳市辽中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20-9-11]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省市公务员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沈阳市辽中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共30个职位,具体详见《2020年沈阳市辽中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沈阳市域外已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且在编在职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以放宽到39周岁(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表现特别优秀、实绩显著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五)选调人员应承诺调入后在我区至少服务5年,且服从组织安排和职级确定。

    (六)具有履行公务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者尚在任职试用期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依法依规办事。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辽中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iaozhong.gov.cn)及辽中微信公众号“辽中号”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4日9:00—2020年9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zqwzzbgwyk@126.com邮箱。

    3.报名提交材料:

    ①《沈阳市辽中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②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成压缩包上传,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报考职位序号+姓名+所在省市。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方式,只能选择一个职位。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沈阳市辽中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选调职位需求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并以电话或信息方式进行通知。

    职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调或调整选调职位,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况,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人选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素质等,根据面试评价结果确定拟考察人选。

    (五)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确定的拟考察人选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县(区)组织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调出的相关证明后,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考察组根据选调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考察,进一步对报考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选调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部报名人员中采取双向选择,择优调剂方式调整。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沈阳市辽中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九)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沈阳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选必须自行办理调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沈阳市辽中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是辽中区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之一。沈阳市辽中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对选拔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沈阳市辽中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调单位统一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沈阳市辽中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87808318

    咨询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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